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烟用辅料吨反应釜生产线采购项目(二次)(电子招投标)招标公告 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烟用辅料吨反应釜生产线采购项目(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一、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规模: .招标人: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烟用辅料吨反应釜生产线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招标人编号:---;()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项目性质: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类。 .实施时间:项目交付时间为合同签订后天货到现场,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实施地点:山东省青岛市。 .项目主要内容:颐中(青岛)实业有限公司现有烟用辅料生产线自动化程度较低,产能不足,产品交付能力受制;同时,生产过程数据缺失,致使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得不到保障,拟于年建设烟用辅料吨反应釜混合灌装生产单元以改善上述问题,完成多品类烟用胶体单元的均匀混合和自动化灌装作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照否决投标处理。 范围: .本项目是否划分标段:否。 .本项目为国内公开招标。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中标后不得分包与转包。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询结果为准)。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下列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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