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苑项目(清湖小学)合作办学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
比选公告
项目编号:--
采购人: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
上官苑项目(清湖小学)合作办学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比选公告
中达安股份有限公司受广州市白云区教育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采用公开比选方式组织采购上官苑项目(清湖小学)合作办学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应答人参加比选应答。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上官苑项目(清湖小学)合作办学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
项目编号:--
比选方式:公开比选
预算金额(最高应答限价):,,.元
.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上官苑项目(清湖小学)合作办学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
采购包预算金额(最高应答限价):,,.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前完成供货及安装,年月日前完成验收。
二、应答人的资格要求
.应答人提供下列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应答函》及其附件,分支机构应答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应答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应答函》。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应答函》。
)参加比选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应答函》。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上官苑项目(清湖小学)合作办学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应答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应答人提供截图,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答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应答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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