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瓦窑头(万固北侧及人才公寓周边)沿河绿化工程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为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温岭城市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冠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温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万元,工程概算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万元,建设规模:栽植各类绿植;绿地细平整㎡;回填种植土(甲供);透水砼路面㎡;松木桩护岸根;新建沥青路及停车位㎡;桥下通道一;桥下通道二;亲水平台;河岸挖除;台阶;小品及城市设施;健身器材;休憩廊架;人才公寓沿河驳岸围墙改造;路灯电气等其他零星项目。
建设地点:温岭市城东街道。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景观、绿化、排水、亮化等工程。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元。(不含渣土消纳费含税价元;渣土消纳费不计入投标报价,但计入签约合同价)。
.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其他: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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