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液基细胞制片染色机采购项目-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液基细胞制片染色机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招标人为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磋商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滨海医院液基细胞制片染色机采购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第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包: ()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或年度财务报告,或年月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加盖公章。 ()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投标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供应商若为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若为销售商: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第一类中的产品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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