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出资企业(以下简称&;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委托,现对两家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重要子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公开比选会计师事务所项目进行公开比选(非政府采购),具体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建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两家所出资企业重要子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公开比选会计师事务所。 合同包号 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名称 被审计重要子企业 审计对象 预算费用(万元) 比选保证金(万元) 福建省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及总经理 福建海峡科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福建省水利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中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长 福建省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服务内容 对省国资委所出资企业重要子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具体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情况; (二)发展战略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 (三)治理结构的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四)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特别是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以及对下属单位的监管情况; (五)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情况; (六)重大经济事项决策程序的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七)重要经济项目的投资、建设、管理及效益情况; (八)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九)资产的管理及保值增值情况; (十)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 (十一)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十二)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业规定情况; (十三)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十四)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三、申请人需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且成立三年以上(含),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能够承担法律责任的会计师事务所(总所和分所均可报名,若是分所作为申请人参加本次比选,须取得总所的授权委托); (二)申请人具有国有企业(指国有和国有资本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含金融机构,下同)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经验,能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审计任务;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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