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海曙区城区排涝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海曙区城区排涝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 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海发改投〔〕 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法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河湖管理中心 ,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河湖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括:本工程为宁波市海曙区城区排涝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位于海曙区段塘街道,所处河道为庙前河、宝剑河及吴黄河。建设主要内容为宝剑河河道中心线长,新建护岸、岸坡防护²;吴黄河河道中心线长,新建护岸、河底开挖及岸坡防护²;庙前河河道中心线长,新建护岸。项目概算静态总投资为.万元。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施工图范围内海曙区城区排涝及河道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期内的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标段划分为个。招标控制价.万元。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个月(或日历天)。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否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本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二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招标文件的获取
.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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