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友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大余县吉村中心小学游仙小学新建运动场及围墙等附属设施项目(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游仙小学新建运动场及围墙等附属设施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游仙小学新建运动场及围墙等附属设施项目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元人民币) --- 游仙小学新建运动场及围墙等附属设施项目(国内工程) 项 . 合同履行期限: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和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后个月内完成本工程项目的所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决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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