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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非标贵金属产品销售竞价项目经上级相关单位批准,现委托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钻贸易或发布方)对该项目进行正向竞价,欢迎有能力的实体企业或潜在的竞价人参加竞价。
一、竞价信息
标的名称
非标贵金属(银矿粉)
付款方式
现汇
交货时间
以买卖合同签订为准
规格
批
支付条款
先款后货
装运条件
汽运
数量
千克(自然量,以实际交货量为准)
交割方式
自提
发布方
新疆有色金属工业集团蓝钻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含税
%
卖方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仓库地址
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贵金属库房
二、详情描述
(一)标的物情况:本次竞价非标贵金属(银矿粉)约 千克(自然量,以实际交货量为准)。含银品位%-%不等(该品位仅做参考,不作为竞价单位报价依据);其中含金约 -克/吨,含铂约-克/吨,含钯约-克/吨。竞价活动开始前,各参与方需自行对竞卖标的物进行全面直观的了解。竞卖活动中及竞买成功后,不得再对标的物提出任何化验及检验要求,本次竞价的非标贵金属(银矿粉)按现状交易。
(二)交易结算的基础凭证:根据本批次标的物的实际交货自然量,由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仓储部门出具的出库单据、质检部门出具的质检报告单、新鑫矿业股份公司营销部出具的结算单,以及竞卖活动主办方蓝钻贸易公司在竞卖成功后出具的竞卖交易价格证明书,共同作为本次交易结算的凭证。
(三)合同要求: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与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完成签订非标贵金属(银矿粉)的买卖合同,并将预付货款汇入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四)交货地点及提货时限:交货地点: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阜康冶炼厂贵金属库房,竞价成交方的提货时限以合同为准。
(五)付款要求:先款后货(银行转账),不予赊销。成交方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个工作日内向新疆新鑫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一次性支付万元预付货款。卖方收到预估货款后,竞价成交单位方可提货。卖方向竞价成交方提供此批次的质检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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