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实验院-年泥浆流动监测技术服务框架协议(三次) 招标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试验检测研究院现有钻完井液性能监测人员不足、设备欠缺,需要引入一家自带设备的能进行钻完井液性能监测服务的队伍,由招标人提供满足开展钻完井液性能监测条件的实验场所,并根据招标人安排开展钻完井液性能监测服务。 .招标范围: 根据招标人委托,开展现场泥浆流动监测实验任务。具体工作内容如下:()钻完井液性能现场监测、储层保护性能现场监测;()钻完井液现场管理检查;()取样及临时性检测任务;()配合完成甲方安排的生产运行、安全管理及维稳安保等其他工作。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地点:主工作地点在塔里木油田公司所属区域, 包括但不限于库尔勒市、且末县、沙雅县、库车市、新和县、拜城县、轮台县、英吉沙县、泽普县、和田县等地。 . 标段划分:否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业绩要求: 自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钻完井液专业科研或实验技术服务业绩项。(一份合同视为一项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业绩清单;()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作业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提供对应的验收单或发票或结算单的扫描件。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不少于人,其中项目负责人人,钻完井液实验技术人员名,钻完井液实验员名; 要求:①项目负责人具有石油或化学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或同等能力,本科及以上学历(石油或化学相关专业),需现场工作经历至少年;②钻完井液实验技术人员名,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相关工作 年及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相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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