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那曲某部营区超市采购项目(第三次)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无 超市社会化保障服务 详见第六章 比如县 合同一年一签,可续签三年,是否续签合同由招标人根据服务满意度测评情况决定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最高限价:最低下浮%; .本项目只产生家中标人,中标数量比例按%计算,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固定总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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