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浦口大道、浦镇大街市政设施管养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浦口大道、浦镇大街市政设施管养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浦口大道、浦镇大街市政设施管养服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间前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登记证,或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等,依法享受缓缴、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上述第()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指万元以上的罚款。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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