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山西省交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年度管养设备集中采购项目清障装置委托加工工作采购项目,已由关于山西省交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年度管养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采购清障装置委托加工工作的请示报告同意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招采中标项目。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二、采购人名称:山西省交通运输安全应急保障技术中心(有限公司)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交科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四、采购项目概况 为保障山西省交通物资供应有限公司年度管养设备集中采购项目顺利进行,现对清障装置及代加工工作进行采购。其中,清障装置主要构件包括轮胎支撑转点装置、翻转移动小车、伸缩连接装置等类,数量总计个,发电机组数量台。 五、采购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柒拾捌万贰仟伍佰元整(¥.) 六、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采购内容:轮胎支撑转点装置、翻转移动小车、伸缩连接装置、顶升装置、液压系统、侧移装置、连接附件、电气控制系统、发电机组等材料及委托加工采购,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个标包(标包); .供 货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供货; .供货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工频柴油发电机组技术条件》(/ -)等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标准、规范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且满足如下要求: ()财务要求:年度由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年至今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业绩要求:近三年(年月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项装置或装备供货业绩(含翻转移动小车、顶升装置、液压系统、侧移装置或发电机任意一项); ()信誉要求: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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