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港新重装码头港务有限公司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张家港港新重装码头七座商务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张家港港新重装码头七座商务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港新重装码头七座商务车采购,采购数量台。具体要求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采购预算:万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日历天交货并验收完成(具体按照采购单位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下列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关于资格证明文件的书面承诺;
()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非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被授权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是直系亲属或配偶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到年月日:
获取方式:书面获取。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至采购代理机构获取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采购文件工本费为元/份,获取采购文件时以现金形式缴纳,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且仅作为本次采购使用。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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