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及信息化标杆校应用系统平台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及信息化标杆校应用系统平台建设项目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疆铁道职业技术学院智慧校园及信息化标杆校应用系统平台建设项目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个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规划建立在学校已有信息化建设基础之上,着力推进信息化发展软件新建升级改造,围绕数据治理中台与数据分析平台、智慧校园业务管理应用、智慧校园消息及移动集成三个方面,致力于推动智慧校园建设进程,提升全校师生信息化服务满意度。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 个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预留份额 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属于大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 或者多家中小企业制造商,中小企业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占合同金额的比例达到% 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制造商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接受分包合同的中 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格式提供接受分包 的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预留比例说明(格式自拟)。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合同分包给一家 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制造商,小微企业制造商承担的合同份额不低于合同总金额的%, 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时须按 格式提供接受分包的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预留比例说明(格式自拟)。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制造商属于小微企业的,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 是否合同分包给小微企业不作强制要求,投标时须提交制造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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