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地铁车站显示屏技术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津铁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采购人提供天津地铁车站系统显示屏技术服务工作,包含显示屏成套设备的各部件定制加工、组装、调试测试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天津地铁车站显示屏技术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天津地铁车站显示屏技术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同一包采购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供应商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年月日时分到年月日时分
获取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在每日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将()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供应商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供应商的邮件标题为:采购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及联系方式(手机号)。供应商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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