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年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 项目(阿勒泰市)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年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阿勒泰市)已由阿地发改农经【】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招标人为阿勒泰市林业和草原局,本项目投资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阿勒泰地区阿勒泰市 .项目规模:人工种草 亩、草原改良面积 . 万亩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包)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年阿尔泰山生态保护综合治理项目(阿勒泰市)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全套方案图纸范围、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补充文件的全部内容。 工期要求: 总工期: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①《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②《草种生产许可证》和《草种经营许可证》或③《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此次招标内容工程项目建设能力的; .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农林畜牧专业相关中级及以上职称。 .投标人近五年(年月日至今,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类似业绩不少于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此条款不适用于新成立的公司)。 .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年月日至今,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类似业绩不少于项(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业绩须反映项目负责人,如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无法反映项目负责人,须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此条款不适用于新成立的公司)。 .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指年度、年度、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如不能完整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现有的财务审计报告并附情况说明加盖申青人公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信誉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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