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同心县丁塘镇路灯亮化工程(四标段至六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度同心县丁塘镇路灯亮化工程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年度同心县丁塘镇路灯亮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同发改审发〔〕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丁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财政厅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和 年自治区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第一批)资金,招标人为同心县丁塘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润和智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润和智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共安装路灯盏,采用太阳能单叉路灯,沿道路单排排列,灯杆间距。
.建设地点:同心县丁塘镇。
.计划工期:施工计划工期:日历天,预计开工时间:年月日,预计完工时间:年月日。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包含的所有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招标共分六个标段,其中:
一标段:杨家河湾村、长沟村、李家岗子村路灯亮化施工等相关内容;
二标段:河草沟村、团结村路灯亮化施工等相关内容;
三标段:南阳村、小山村、丁家塘村路灯亮化施工等相关内容;
四标段:长乐村、八方村路灯亮化施工等相关内容;
五标段:湾段头村、张滩村、吴家河湾村、新华村路灯亮化施工等相关内容;
六标段:杨家塘村、新庄子村、窑岗子村路灯亮化施工等相关内容。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施工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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