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河区南苑新村幢室转让公告(三次)
项目名称
包河区南苑新村幢室转让(三次)
项目编号
委托方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委托方承诺
委托方承诺本次转让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及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交易监督管理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纪委办公室
联系方式:-
公告及
竞价期限
.公告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网络连续竞价自由报价期: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自由报价期满进入延时竞价期,延时竞价周期为秒。
一、转让标的情况
.标的名称:包河区南苑新村幢室;权证编号:皖()合肥市不动产权第号;结构:混合;所在层/总层数:层/层;用途:住宅;证载面积:.平方米;权利类型:出让;证载权利人: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
.上述资产转让已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同意处置,合肥市房地产土地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合房评估字()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资产评估总价值为人民币.万元,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转让底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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