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远安县鸣凤镇中心小学食堂厨务外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号世纪华城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远安县鸣凤镇中心小学食堂厨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最高限价:当年营业额的%
、采购需求:远安县鸣凤镇中心小学位于远安县鸣凤镇飞龙路号,现有在校师生约人。校内食堂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操作间平方米,学生餐厅平方米,餐饮设备齐全。拟采购家具有相应餐饮和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能力的公司提供食堂厨务外包服务,为在校师生提供早餐、午餐供应服务,以提高师生膳食质量服务教育教学。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不超过年,合同一年一签,依据合同进行财务结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分公司盖章无效;(供应商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须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