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第一中学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县第一中学师生食堂经营权委托项目
预算金额:元(注:本项目无投标报价,投标人根据学生就餐人数自负盈亏。)
采购需求:宁县第一中学师生食堂经营权委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承包期限:三年。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 投标人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
.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提供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说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 投标人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社保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地点:甘肃财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年财务审计报告、税收缴纳材料、社保缴纳材料、信用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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