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障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其使用安全涉及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医疗保障制度健康持续发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主体多、链条长、风险点多、监管难度大,监管形势较为严峻。根据《中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年医保基金全覆盖检查工作,解决我县基金监管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我局决定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第三方力量开展全覆盖检查工作。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就天等县医保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年全覆盖检查,拟采用询价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名称  天等县医疗保障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协助开展天等县年医保基金全覆盖检查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预算:万元以内 (二)项目类别:采购服务 (三)检查时间:于年-月 (四)检查对象及数量、检查方式:.现场检查: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家)、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家)、定点零售药店(家);.大数据分析: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家)。 (五)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年月日-年月日期间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及有关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实施等情况,如有需要可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至年。 三、资质要求 参与询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根据本项目的采购需求需具备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医学、财务、计算机信息等各类专业人员。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 .按照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组织专业人员组建专门的检查队伍,配备医学临床专家、计算机信息技术类专业人员、财务人员等,并能履行保密规定。 .信誉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人,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自公告之日起往前追溯)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供应商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四、邀请方式 本次公开询价在“天等县人民政府”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报价供应商应提供资料要求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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