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南昌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信银行南昌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委外催收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预算万元/三年,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人民币项目预算万元/三年:其中第一年万元,第二年预估万元,第三年预估万元。本项目拟按照《中信银行服务采购框架合同(.版,年)》签署框架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年,合同到期不顺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中信银行南昌分行个人逾期贷款委外催收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一次性采购,分次委托,委托期限-个月,期限结束后按照实际发生的佣金金额进行下单结算 入围家数:本次拟以公开招标方式入围供应商,入围数量家,如遇报名供应商为家,则选择其中家作为入选供应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 (以信用中国(...)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投标人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投标人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投标人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的;投标人的直接持股超过%的自然人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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