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洛阳市中心医院自动体外除颤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招标人为洛阳市中心医院,招标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包;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控制价):元 . 采购物品: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单价(元) 预算金额(元) 自动体外除颤仪() 套 合计 . 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 .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质保期:不少于年。质保为整机全保,包含主机和附件(有明确标识证明是一次性使用的耗材除外);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维修和更换零部件。 .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入库后付%;半年后付%,余款%一年后付清。 .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证明材料; ..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 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和法人的身份证并提供在本单位任意缴纳个月及以上(年月以来)的社保证明(注:社保证明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原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 .. 投标人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投标人须提供年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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