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拉萨市尼木县麻江乡朗堆村、组高海拔供水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已由拉萨市尼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拉萨市尼木县麻江乡朗堆村、组高海拔供水工程以工代赈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代可研)的批复》(尼发改字〔〕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法人为尼木县水电队,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尼木县水电队,招标代理机构为 西藏蓉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尼木县麻江乡朗堆村、组。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新建建取水口座(截潜流座,集水池座)、双边丝网围栏,调蓄水池座,引水干管总长,供水管道总长 ,供水支管总长,入户管道总长,防冻取水桩(包含入户管道)座,集中供水点座,排气井座,排泥井座,分水井座,管道跨沟处,减压池处,管道跨河道防护处。(具体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计划工期:个月(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项目经理: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水安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安全员:提供水利行政相关部门颁发的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财务要求:近三年(、、年)由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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