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旧校舍改扩建项目,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远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捷高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标段编号:--.本标段工程的主要建设内容:对远安县鸣凤镇初级中学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进行改扩建。主要建设内容为:更换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门窗;装修改造室内及走道、地面、墙面及顶棚;更换学生宿舍门,改造宿舍卫生间;更换综合楼、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屋面瓦及防水改造。.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号。.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招标项目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本招标项目的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合格标准,并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委员会具体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和条件,符合下列全部要求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应提交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拟承担本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持证人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评标小组不予认可(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按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二级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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