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患者转诊车辆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患者转诊车辆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内容:患者转诊车辆台,包括设备的供货、运输、装卸、安装、检测、调试、验收交付、技术支持、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具体详见“第四章 技术规格要求”。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交付。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保期:整车质保期年;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时间较短不能提供的,应提交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成立时限不足要求时限的,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成立时间提供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对“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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