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对杭州美达反光材料有限公司等户企业债权进行公开竞价转让,截至转让基准日年月日,该资产包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其中本金余额为,. 万元,利罚息余额为,.万元,垫付费用.万元。上述债权本金、利罚息等数据为我公司内部数据,可能与实际金额存在误差,实际金额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和相关法律规定计算出的具体金额或管理人确认的金额为准。 截至基准日年月日前,该户债权已回收的权利、权益和利益归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所有,不转让买受人: 单位:人民币元(利息计算截止至年月日) 序号 企业名称 本金余额 利罚息余额 垫付费用 债权合计 担保情况 备注 杭州美达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 ,,. ,. ,,. 保证人:浙江通达机械有限公司、浙江通达威实业有限公司、瑞安博远科技有限公司、陈忠弟、陈贤圣 / 浙江瑞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 ,,. 保证人:九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荣元实业有限公司、杭州中铜实业有限公司、朱清义 / 天南控股有限公司 ,,. ,,. ,. ,,. 保证人:浙江瑞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九麟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九麟物资有限公司、南镇炜 / 浙江博天控股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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