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凤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凤阳县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性工作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年;万元/三年
最高限价:万元/年。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为凤阳县人民法院提供辅助性事务工作社会化服务,包括现场服务管理、诉讼辅助服务、审判辅助服务、执行辅助服务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首年合同履约完成,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可分年续签采购合同(累计最长不超过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款信誉要求①
-⑦....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