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
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年食堂食材采购项目已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采购配送食堂食材,主要为农副产品,生鲜肉类、水产品、调味料、干货、米面粮油及水果等。
.交货地点:温州市洞头区大门镇小门山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温州分公司。
.交货期:本项目采购期为年,每批采购时提前天将采购清单发至供货单位,供货单位收到采购清单备货后第二天送达指定地点,每批的采购周期约-天;如遇特殊情况临时增加,须小时内送达 。
.种类及规模:食堂食材主要为农副产品,生鲜肉类、水产品、调味料、干货、米面粮油及水果等;须满足温州公司约人的用餐。框架协议项目合同估算总金额万元/年(含%增值税)(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招标人不做承诺)。
.食材标准、质量:其标准与质量详见主要技术要求与食材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业绩要求
年月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至少具有项与此次招标所供货物种类相似的供货业绩。
注: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提供合同相关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项目概况及承揽工作范围页、合同签订生效日期页、合同签署盖章页等内容);若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补充提供:发包人或发包人专业主管部门出具并加盖印章的书面证明材料、或签字盖章齐全的项目结算文件;否则无效;见扫描件。
.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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