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南京农业大学体育部卫岗校区体育馆灯具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供应商应在(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号综合体栋一单元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秒(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南京市江北新区滨江大道号行政楼座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农业大学体育部卫岗校区体育馆灯具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分包一:人民币玖拾伍万元整(¥万元);
分包二:人民币玖拾万元整(¥万元);
超过预算金额作无效投标处理。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
分包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比赛馆灯具
套
乒乓球馆照明+健身房照明平板灯
套
篮球馆副馆照明高顶灯
套
武术房照明高顶灯
套
照明控制系统
套
注:投标人可参与个分包的投标,可兼投不可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分包一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
分包二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完成。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分包一及分包二:工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年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企业代缴的个人所得税除外),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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