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询比采购公告(招标编号: ) 项目所在地区: 天津市一、招标条件 本 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天津泰达城市轨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方式。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 为保障滨海新区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分段通车能够合法合规运行,结合滨海新区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的实际建设情况,具体需求如下: 、组织相关专家、单位编制包括汉沽车辆段、全线站、九大街变电所、玉砂道变电所《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 、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检测工作,单独编制本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书。包括营城街站至科技大学站(共站区间),九大街变电所、玉砂道变电所、汉沽车辆段。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轨道交通线一期工程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 ()供应商具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须提供相关证件; ()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①依法免税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②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③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社保相关证明;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年度或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为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后出具的); ()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页面截图,加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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