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详情:年非道路移动机械抽测服务采购编号:预算金额:¥.元服务地址:重庆市市辖区永川区采购人:重庆市永川区生态环境局供应商资格: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资质证书,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检验检测能力附表要涵盖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污染物排放检验项目,须提供以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需求描述:(一)完成永川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抽检工作,在采样后个工作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将检测报告原件一式两份在采样后个工作日内送达甲方。按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制及测量方法》(-) 《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附录)进行检测。对于出现有异议或争议的检测报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重新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二)保存并提供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现场采样原始记录、照片和全程检测视频等资料,对超标行为采购人提供执法管理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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