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塔中年采出水晒水池底泥治理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位于新疆巴州且末县境内塔中第二联合站采出水晒水池及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塔中第三联合站采出水晒水池底泥进行无害化达标处置,由乙方负责安排具有资质的单位组织机具及车辆将含油污泥拉运至处理地点,乙方按照自治区环保标准完成含油污泥无害化处置,并负责合规处置所产生的污油、还原土。
.招标范围:负责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塔中第二联合站、塔中第三联合站采出水晒水池底泥清理、拉运、无害化达标处置及还原土利用工作,本项目处理量预计.万方,具体工作量以合同期限内甲方通知为准。(注:该工作量仅为合同期限内预计委托工作量,供投标人投标参考,招标人不对该工作量进行承诺)。
.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月日。
.服务地点: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境内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属地范围内;新疆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属地范围内。
.标段(标包)划分:是,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标段一:预估金额万元(含税),负责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巴州且末县境内塔中第二联合站采出水晒水池底泥清理、拉运、无害化达标处置及还原土利用工作,处理量预计.万方,具体工作量以合同期限内甲方通知为准;
标段二:预估金额万元(含税),负责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和田地区民丰县境内塔三联采出水晒水池底泥清理、拉运、无害化达标处置及还原土利用工作,处理量预计万方,具体工作量以合同期限内甲方通知为准。
(注:以上工作量仅为合同期限内预计委托工作量,供投标人投标参考,招标人不对该工作量进行承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得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须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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