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房屋租赁项目的监督,增强房租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市分行拟续租赁处房产用于民和大十字支行员工休息室,根据有关规定,现将租赁的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租赁面积:平米,地址: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县南大街德鸿宾馆室。租期:年,租金:元/月,房源推荐人:祁文华。
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有意见,请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市分行财务会计部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反映内容应具有可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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