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丰村中心道路建设工程、庆丰村至组道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庆丰村中心道路建设工程、庆丰村至组道路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发包人为张家港市乐余镇庆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庆丰村中心道路建设工程、庆丰村至组道路建设工程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张家港市乐余镇庆丰村中心路(东起双丰路西至组)
.建设规模:包括庆丰村路,原沥青路面铣刨、拓宽并加铺沥青砼,路宽.~.,路长约;庆丰村路,原水泥混凝土路面拓宽并加铺沥青砼,路宽.,路长约;新建仿木护栏长约;道路两侧路缘标线等。
.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工期(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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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丰村中心道路建设工程、庆丰村至组道路建设工程
包括庆丰村路,原沥青路面铣刨、拓宽并加铺沥青砼,路宽.~.,路长约;庆丰村路,原水泥混凝土路面拓宽并加铺沥青砼,路宽.,路长约;新建仿木护栏长约;道路两侧路缘标线等。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____年__月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承担过_________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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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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