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滨江工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滨江工业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年,三年合计.万元
采购需求:
承担机关办公楼的卫生保洁、会务服务等工作(详细内容见本谈判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年。服务合同每年一签,首年前个月为服务试用期,试用期间若供应商的服务不满足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服务期间每月进行考核,考核均在分以上方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只接受中小微企业投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按要求填写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年月日以来在管的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物业服务项目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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