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恢复召开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定标会的通知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由于工作部署需要,定标会延期召开。根据汕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五部门发布《汕尾市工程建设项目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已在年月日发布延期公告。经请示县政府同意,海丰县深汕特别合作区拓展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污水处理厂)现恢复召开定标会,于年月日召开定标会。特此通知。 广东海丰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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