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二次)已由黄山市黄山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审[]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人为黄山市黄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黄山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工程设计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建设地点:黄山市黄山区 .建设规模:对黄山区污水处理厂(涉及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进行更新改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泵房、旋流沉砂池、池鼓风机房、消毒池、贮泥池、脱水机房、在线监测、调节池、二次泵房、絮凝池、深床滤池、加药间、储泥池改造及除臭系统改造等。项目总投资约万元。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日历天,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成果文件通过评审后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果文件;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止。 .招标范围:包含测绘、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备招标技术规范书、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等相关服务。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设计成果须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并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通过政府相关部门审查。 .招标控制价:设计费按折扣率报价,折扣率上限%。最终初步设计费以初步设计概算批复为计算基准,施工图设计费按施工招标控制价计算基准,均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号)文件标准*成交折扣率结算。 .项目性质:工程服务类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采用 □不采用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拟派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提供证书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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