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新通新能源投资开发与建设有限公司通辽市域级虚拟电厂平台“数字基座+业务应用”软件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通辽市新通能源投资开发与建设有限公司通辽市域级虚拟电厂“数字基座+业务应用”软件建设项目已经由通辽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辽市新通能源投资开发与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元,政府投资.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通辽市新通能源投资开发与建设有限公司通辽市域级虚拟电厂平台“数字基座+业务应用”软件建设项目  (二)建设地点:通辽市新通新能源投资开发与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大楼内。  (三)招标内容: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企业资质要求交货期(天) 合同估算价 是否允许联合体 投标人资格其它要求                    通辽市新通新能源投资开发与建设有限公司通辽市域级虚拟电厂平台“数字基座+业务应用”软件建设项目          投标人须具备成熟度模型集成()五级资质证书            自合同签订后天内            .元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与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投标邀请、登记、领取文件、签署、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如有)等事宜; .联合体中标后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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