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4K视频会议系统 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4K视频会议系统 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 交易编号 GSXC250716-QJYSK
    采购方式 邀请 资金来源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电话 13239613456
    是否重大项目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公告信息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公告(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7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25-07-20 18:00:00
    竞价开始时间 2025-07-21 08:30:00 竞价结束时间 2025-07-21 18:00:00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降价幅度 未设置降价幅度
    延时报价 未设置延时报价 评标标准 最低价中标法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标段名称 标段编号 采购类别 最高限价(元)
    1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4K视频会议系统 设备采购项目001 GSXC250716-QJYSK 货物类 100000.0

    公告内容

    • 根据《甘肃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5年版)》《关于加快推进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建设和运用的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甘肃星辰浩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4K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从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中选取与本项目特征相符的企业随机邀请6家作为被邀请企业,欢迎被邀请的供应商前来响应投标。

      一、项目编号:GSXC250716-QJYSK

      二、项目内容:4K超清终端1台、4K超清摄像机1台、全向智能数字话筒1台及辅材(含运输、安装调试等,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三、预算金额100000.00元  

      四、评标标准:最低价中标法

      五、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六、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投标企业须提供2024年度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无需纳税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完税说明或零申报记录等)

      (5)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6)投标企业必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投标)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格式详见附件;

      (7)投标企业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八、投标登记及竞价时间:

      1、请于2025年071708时30分至2025年072018时00分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公章) 。

      2.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72018时00分。

      3.竞价时间:2025年072108时30分至2025年072118时00分前提交报价。

      4.本次竞价各投标企业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资格证明文件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甘肃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庆阳市)”平台上发布。

      十、结果公示

      1、采购人将按照网上竞价结果,认可系统评定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2、所有参与竞价的投标企业,请将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须胶装、签字并盖公章)、电子版U盘1份(word格式、PDF格式),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星辰浩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纸质版投标文件报价必须和网上竞价的价格以及电子备份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称: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检察院

         址:庆阳市西峰区安化西路7号

      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934-8276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甘肃星辰浩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庆阳市西峰区广场南路58号

        人:张艳

      联系电话:13884193191                                      

         

       

                                     甘肃星辰浩昱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0716

    采购文件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庆阳市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 https://www.qysggzyjy.cn:9097)进行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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