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电投石嘴山×超超临界热电项目给水泵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电投石嘴山×超超临界热电项目给水泵组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西安有限公司受宁电投(石嘴山市)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宁夏电投石嘴山×超超临界热电项目给水泵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宁夏电投石嘴山×超超临界热电项目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西大滩前进农场境内,总投资近亿元,建设规模为×高效超超临界燃煤空冷热电机组,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装置,计划年开工建设,年建成投产。 .招标范围: 宁夏电投石嘴山×超超临界热电项目给水泵组设备采购 项目台机组台%全容量的汽动给水泵组,含前置泵、给水泵主泵、减速机,再循环阀组、逆止阀、中间抽头阀组及台机组共用的一台电动给水泵组含电泵前置泵、再循环阀组、逆止阀、中间抽头阀组等设备设施及其附件,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和安装指导、调试配合、性能验收试验配合等工作。 .供货期: 按照合同生效及里程碑计划确定。具体交货、施工时间以技术协议为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业绩要求:年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国内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全容量给水泵供货合同业绩份(不含改造),且均已成功投运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投运证明材料可以是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安全稳定运行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证明性材料,需能证明投运时间,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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