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部分建筑电力设备设施改造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层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部分建筑电力设备设施改造项目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部分建筑电力设备设施改造项目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 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本项目地址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号,中国政法大学学院路校区。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学院路校区部分建筑电力设备设施改造。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要求。
是否接受进口: 否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微型)采购。即: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含微型)承建,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含微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在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 年工程施工定点供应商名录内且备案本项目所要求的施工资质;
()供应商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如为外埠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进京备案许可;
()项目经理需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拟派的项目经理须为中央政府采购工程类施工定点备案企业(定点投标人)项目经理及备案人员,且在确定成交供应商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已办理备案的外地来京建筑企业注册建造师方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执业活动;
()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报告中,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信用记录,未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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