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
一、招标条件
本内蒙古自治区年度包头市青山区耕地摸底评估调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万元,招标人为包头市自然资源局青山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内蒙古自治区年度包头市青山区耕地摸底评估调查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内蒙古自治区年度包头市青山区耕地摸底评估调查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年度包头市青山区耕地摸底评估调查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供应商应符合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为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资格证书;
、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
、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经营(活动)异常名录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到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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