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单位选定(补充征集)项目框架协议征集公告
项目概况
龙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单位选定(补充征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烟台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征集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上传并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龙口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公务用车车辆维修单位选定(补充征集)项目;
、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拟选定家入围供应商,当合格供应商>家时,将确定得分前名的供应商为入围供应商,当合格供应商数为 ≤合格供应商≤家,按不低于%的淘汰比例淘汰(淘汰结果需四舍五入)后剩下的家数即为入围供应商家数,且至少淘汰家供应商。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年,合同期限为一年。第一期合同结束后,由用车单位综合评估各定点服务商服务、履约情况,决定是否再授予第二期合同,以此类推(注:如遇政策性变动、车辆改革等情况不再续签)。根据定点服务商的服务履约情况,用车单位有权对构成严重违约的定点服务商取消其服务资格,终止服务合同,违约服务商同时还应当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证书或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二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证书;
()供应商须具有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证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龙口市财政局转发《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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