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年度长春新区北湖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项目已由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号政府采购项目计划审批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采购资金为财政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年度长春新区北湖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自行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网址:://..)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年度长春新区北湖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项目预算金额:万元采购需求:北湖科技开发区拍摄及新媒体宣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服务标准: 优质服务。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存在不适用信用承诺情形的须提供、、年财务审计报告(近年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无年财务审计报告可提供年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或年及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近三个月内基本银行账户开具的资信证明);具有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凭证或免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免缴纳证明;.不接受被政府列为取消投标资格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不得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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