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辅助教学训练子系统-需求对接公告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计算机辅助教学训练子系统(招标项目编号:),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
招标内容与范围:计算机辅助教学训练子系统(套)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计算机辅助教学训练子系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计算机辅助教学训练子系统:
.投标单位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国内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港澳台和外商投资企业),需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含港澳台地区)。
.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证书或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中的“系统集成”或“总体集成”或“软件开发”单项资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对于军内单位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装备保密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对于已通过资格审查(指通过现场审查并完成问题整改,相关审查及整改情况的结论已取得发证机关认可、具备发证条件)但尚未颁布证书的单位,按具有该证书对待,但必须提交发证机关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可其通过资格审查的证明材料。
.投标单位具有与承担任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效的装备承制单位资格证书(或装备承制单位注册证书及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承制范围覆盖本项目标的物,或者在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成功实施相关数字化飞行培训系统研制的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及相应用户方出具的使用证明。
.投标单位为企业的,应提交投标企业年~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会计报表附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需提供“内审财务状况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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