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次氯酸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一、比选条件
本项目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次氯酸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人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比选代理单位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比选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次氯酸钠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范围和内容:本项目为漳州发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年度次氯酸钠集中采购项目,预估总量约为吨/年。(其中二水厂吨/年、三水厂吨/年、一水厂(金峰水厂)吨/年、漳浦自来水厂吨/年)
.项目规模:采购总金额暂估为人民币万元。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壹年。
.交货期:根据各厂区现有交通情况,中选人在收到比选人供货通知后,须于小时内将货物送到比选人指定仓库(包含节假日)。
.交货地点:以比选人指定为准。(二水厂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桃林路号漳州第二自来水厂、三水厂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景山街道红山路三水厂 、一水厂(金峰水厂)地址: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开发区国道门牌号 、漳浦自来水厂地址:漳浦县绥安镇工业南路西号 )
.质量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次氯酸钠 /-》中型Ⅱ类的质量要求。
.最高控制单价:元/吨,【最终结算按实际供货量为准】。参选人的参选报价包含货物价款、出厂检验费、运输费、包装费、人工搬运费、装卸费、运输损耗、备品、专用工具、劳务费、保险、利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其它等可能涉及的一切费用且不得高于本项目的最高控制单价,高于最高控制单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本比选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参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参选人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为有能力提供本比选产品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若为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次氯酸钠《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代理(经销)商的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有效的次氯酸钠《安全生产许可证》;
.参选人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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