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分行办公大楼能效评估(第二期)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招商银行根据工作需求,现发起“招商银行分行办公大楼能效评估(第二期)集中采购项目”供应商征集工作。凡符合本公告要求的企业均可自愿报名。具体情况如下:一、采购标的对南京分行、佛山分行、青岛分行、苏州分行、宁波分行、重庆分行、武汉分行等家单位本部办公大楼开展能效评估工作。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建筑物业运营情况检查、建筑基本概况检查、能源管理制度检查、建筑用能设备基本信息检查、能源计量信息化检查等;(二)对重要用能设备如锅炉、空调机组、热泵机组、水泵、电梯等的运行、维护、巡查、检修等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给出节能优化建议;(三)对暖通空调系统、照明系统、室内用能设备系统、动力系统、生活热水系统等分项计量系统进行检查。(四)开展节能专项检测、室内环境品质检测、建筑能耗指标分析等。在上术工作基础上开展节能潜力分析,找出建筑能源管理、用能系统和行为节能等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节能改进合理化建议。提出节能改造方案。二、供应商资质要求(一)一般资格条件要求.具有法人资格,以及由法人授权或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具有良好的商誉和健全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和资质;.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二)特定资格条件要求.成立时间已满年;.经营范围包含建筑节能咨询、合同能源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等项目;.注册资本万元以上(含);.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开展办公楼宇能效评估业务所需设施、设备和办公条件;.具有在南京、佛山、青岛、苏州、宁波、重庆、武汉等城市开展办公楼宇能效评估的能力;.在近年中(年月日后)至少独立完成个和大型企事业单位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案例(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及盖章页等合同关键信息扫描件,案例时间的符合性按合同签署时间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含关联关系的企业)报名,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允许分包;(三)其他要求.须承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等其他关联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同时参与本项目;(须提供书面承诺函).须承诺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参股股东或高级管理人员中无招商银行在职员工、离职员工及其直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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