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委托)惠民县第七实验学校计算机及微机室、精品录播室、报告厅及合班教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自行委托)惠民县第七实验学校计算机及微机室、精品录播室、报告厅及合班教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编号:--
注:本项目为采购人自行委托组织采购的项目。
项目名称:(自行委托)惠民县第七实验学校计算机及微机室、精品录播室、报告厅及合班教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元;其中包:.元;包:.元;包:.元。
最高限价(如有):.元;其中包:.元;包:.元;包:.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包,投标人兼投不兼中。
包:采购内容为计算机及微机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控制价为.元;
包:采购内容为精品录播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控制价为.元;
包:采购内容为报告厅及合班教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控制价为.元;
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完成。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节能、环保、绿色产品政策、中小微型企业有关政策。
本项目不 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负责人且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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