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冶春餐饮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博物院店饮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本项目年采购预算金额约万元(含增值税)。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含增值税),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后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有关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函(原件) ()资格声明(原件) ()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则无需提供上述()-()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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